近段时间以来,有关单身公寓能否作为学 区房认定的话题,在不少适龄儿童家长中颇受关注。近日,市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答复网友咨询时明确表示:70年产权属住宅性质的单身公寓可以作为学 区房认定。
*某网友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咨询,称其在屯溪元一大观购买了一套7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询问是否可以作为学 区房认定。对此,市教育局答复称:义务教育学 区认定是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共同确定的。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若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是70年产权的属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户籍为屯溪户籍(*入学外地迁入需满一年)是可以作为学 区房认定的。
若户籍不在屯溪区,仅在屯溪区内购买房产,须根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预报名时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包括:父母在屯满一年的居住证(黄山市内各区县可免于提供);父母在屯溪地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据或完税证明;父母在屯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在屯购房证明或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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