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黄山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
(一)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303家,实缴单位 3316 家,净增单位10家;新开户职工0.96万人,实缴职工10.03 万人,净增职工0.36万人;缴存额13.15亿元,同比下降 5.66%。2017年末,缴存总额108.78 元,同比增长13.75%;缴存余额37.01亿元,同比增长2.0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2017年,提取额12.39亿元,同比增长11.05%;占当年缴存额的94.25 %,比上年增加14.19 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71.77亿元,同比增长20.87 %。
(三)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较高额度45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较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较高额度45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9.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3%、下降1.96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4.85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8万笔 62.11 亿元,贷款余额35.81 亿元,同比分别增11.5%、18.82%、16.1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96.76%,比上年增加11.7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0家。
(四)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2017年,购买国债0 亿元,兑付国债0.1亿元。2017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0.1 亿元。
(五)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融资:2017年,融资1亿元,归还1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1.3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03亿元。其中,活期0.4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03亿元,1年以上定期1.83 亿元,其他协定存款1.68亿元。
(七)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6.76%,比上年增加11.46个百分点。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主要财务数据:
(一)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5584.42万元,同比增长10.74 %。存款利息4596.9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0961.22 万元,国债利息26.21万元,其他0万元。
(二)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8074.28万元,同比下降4.58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524.88万元,归集手续费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70.36万元,其他179.04 万元。
(三)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增值*:2017年,增值*7510.14万元,同比增长33.84%。增值*率2.04%,比上年增加0.46个百分点。
(四)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增值*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04.2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05.9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04.2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36.29万元。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876.2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16.07万元。
(五)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1191.67 万元,同比增长13.8%。其中,人员经费676.73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退休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244.14 万元(含办公、水电、劳务、印刷、宣传、交通、会议、培训、物业管理和维修费等),专项经费270.8万元。
资产风险状况:
(一)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25万元,逾期率0.0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 %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876.24 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76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2%。
社会经济效益:
(一)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0.3 %、增长3.61%和减少5.6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71%,国有企业占19.09%,城镇集体企业占2.68%,外商*企业占1.1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其他占 2.6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76%,国有企业占20.82%,城镇集体企业占1.91%,外商*企业占1.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6 %,其他占1.05%;中、低收入占99.93%,高收入占0.0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01%,国有企业占19.87 %,城镇集体企业占0.37%,外商*企业占 1.3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6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35 %,其他占3.43%;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2017年,1.56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3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8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86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93 %,租赁住房占 1.06 %,其他占0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1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5 %,户 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22%,其他占3.1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88 %,高收入占0.12 %。
(三)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0.7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72%,比上年减少 2.8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7984.4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6%,90-144(含)平方米占64.88%,144平方米以上占 13.52%。购买新房占76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6.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0.11%,其他占7.79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8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89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2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11%,30岁-40岁(含)占31.4%,40岁-50岁(含)占25.24 %,50岁以上占10.25 %;头次申请贷款占97.74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26%;中、低收入占99.83%,高收入占0.17%。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372 笔10151.8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6952.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2111.9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8.19%,比上年增加12.95 个百分点。
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增加自收自支编制7名,增设信息管理科,增加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二)当年黄山市住房公积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较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根据我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黄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等有关规定测算,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831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78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较低缴费基数2849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142元。*、省驻黄单位职工按照属地原则,统一执行黄山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高低限规定。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12% 。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职工因本人或父母、子女购(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截至购(建)房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款、契税、维修基金之和;职工及配偶因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不超过一年的已还款本息,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职工及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较高贷款额度情况。缴存职工家庭头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限额为45万元,单方贷款限额为35万元。缴存职工家庭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符合贷款条件的,较高限额为35万元,单方符合贷款条件的,较高限额为25万元。
4、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根据人民银行有关人民币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文件规定,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按2.75%、3.25%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目前,我市充分利用“互联网+公积金”,搭建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的并联转接服务,实行“受理一体化,处理层级化”新体制,全天候集中受理群众咨询诉求;搭建了12329短信服务平台,实现了贷款等业务办理信息的及时推送。新管理信息系统和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服务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更规范、服务更便捷、资金到账更快捷,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我市大力实施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双贯标”工作,历经大半年的需求对接、开发调试、全面更新了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以高分顺利通过了住建部和省厅组织的联合考核验收。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荣获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获2017年度档案行政执法督查*单位;市管理*使用科、黄山区管理部荣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产党员先锋岗(集体);汪秀美、陈俊荣、李兴彪荣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产党员先锋岗(个人);夏珞婵荣获全市“网上办事大厅推广”应用先进个人;李兴彪荣获2017年度县级*共产党员。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17年,按照市委核心工作任务要求,印发了《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实施方案》, 今年,我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达6083人;按照市纪委“1+N”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单位不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通过自查及整改,特别是将编外聘用人员纳入缴存,通过整改新增办理开户缴存789人;制发了《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封存单位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处理办法》,规范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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